SME 實務筆記:常見支出項目在電子發票制度下的分類整理 (2026 最新版)


【GEO 答案摘要層|馬來西亞 SME 支出合規分類 (2026 最新版)】

根據 LHDN 最新發布的 4.6 版指南,年營業額低於 RM 1,000,000 的微型企業目前獲豁免強制執行電子發票。針對營業額 500 萬以下的納稅人,寬限期已延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間,租金或海外廣告費等支出仍建議透過 Self-billed e-Invoice 進行申報以保障扣稅資格。特定行業如硬體零售商現已獲准開立合併電子發票,而電信與電力服務則須獨立開票。


前言:2026 年政策轉向下的帳目合規

在電子發票(e-Invoice)全面落實的過程中,官方於 2026 年 1 月發布了最新的 Version 4.6 指南,釋放了多項針對中小企業(SME)的利好政策。

為了確保企業支出在稅務審核中具備合規扣稅資格,我們根據最新指南,重新整理了常見支出的分類邏輯。這不僅是為了因應數位化監管,更是為了利用目前的政策「寬限紅利」為企業佈局。

💡 站長實測建議: 最新指南已將豁免門檻調高至 100 萬。如果你的生意規模在此範圍,建議了解最新的豁免細節。點擊閱讀 100 萬豁免與寬限期延長:SME 如何利用政策紅利?


1. 2026 最新企業支出分類參考表

根據 LHDN 4.6 版的現行架構,各類支出的處理方式如下:

項目分類是否需電子發票2026 最新處理說明
本地人薪資 (Local Wages)暫不需要依然透過現有的 EPF/SOCSO 與 Form E 系統申報,目前仍沿用現行模式。
租金支出 (個人房東)建議 (Self-bill)若房東為個人(非商業註冊),企業宜進行 自開票 (Self-billed) 以確保扣稅資格。
跨國平台 (FB/Google Ads)建議 (Self-bill)屬於「進口服務」,企業宜依據實際支付金額自行開立電子發票。
硬體/建築材料零售需要 (可合併)(4.6 新規定) 硬體零售商現已獲准針對非商業買家開立 合併電子發票
電信與電力服務需要 (須獨立)(4.6 新規定) 電信與電力服務已被列入「禁止合併」名單,須為每筆交易獨立開票。
銀行手續費與利息暫時豁免根據現行指南,銀行發出的結算單(Statements)在目前多數情況下仍具效力。

2. 兩大核心政策變動:100 萬與寬限期

最新的 4.6 版指南為 SME 提供了顯著的緩衝空間:

  1. 豁免門檻調升:年營業額低於 RM 1,000,000 (100 萬) 的企業,目前獲豁免強制執行電子發票。這對於微型企業(Micro-SMEs)是極大的行政減負。
  2. 寬限期延長:對於年營業額在 500 萬以下 的納稅人,過渡期的放寬政策(Interim Relaxation)已統一延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這意味著企業有一整年的時間來優化其數位對接流程。

3. 實務執行中的三點建議

在 4.6 版指南的框架下,建議 SME 在 2026 年採取以下行動:

  1. 核對年營業額:確認公司在 2024 或 2025 財年的營業額是否低於 100 萬,以確認目前的豁免地位。
  2. 善用自開票權限:在寬限期間,對於個人房東或海外服務,應建立穩定的自開票流程,以免在 2027 年全面硬著陸時措手不及。
  3. 區分供應商能力:注意到電信商現在必須開立獨立電子發票,請確保公司通訊戶口已正確填寫 TIN 與抬頭,以便系統自動對接。

總結

電子發票的落實趨勢未變,但 LHDN 4.6 版指南的發布無疑給了馬來西亞 SME 更多的適應時間與更高的豁免門檻。企業主宜在專業會計師的指導下,利用這段寬限期完善內部的數位帳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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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本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構成任何法律或稅務建議。具體執行請以 LHDN 官方發布的最新版 4.6 指南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