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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馬來西亞 SME 經營與政策簡報(2026-08-17)

政府針對電子發票推行彈性措施,包括延長至2027年底的自願申報計劃與稅務減免。本文整理相關合規寬限期、資本補貼細節及企業經營應注意事項,協助微型與中小型企業釐清稅務調整方向。


文章目录4 个段落

電子發票自願申報計劃(PKPS)啟動

已確認事實: 政府已正式推出「電子發票自願申報計劃」(PKPS),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間,企業若主動修正電子發票中的遺漏、錯誤或不合規之處,內陸稅收局(LHDN)將不會徵收罰款。

對小型企業的關聯: 這項措施旨在降低合規壓力。對於尚未完全熟悉系統操作、擔心因技術錯誤而受罰的微型與中小型企業,這提供了一個修正錯誤的緩衝期。

老闆需留意事項: 儘管免罰款,但部分商會代表提醒,企業仍需關注參與此計劃是否會增加被稅務局選中進行審計的風險。目前建議企業應利用此期間盤點現有發票記錄,若發現錯誤應儘速主動修正,並保留相關修正記錄以備查核。

資本補貼與稅務激勵措施

已確認事實: 政府宣布針對電子發票相關的 ICT 設備與軟體支出,提供「一年期資本補貼」(Capital Allowance)。企業在實施電子發票系統時所投入的合格支出,可於一年內全額申請資本補貼。

對小型企業的關聯: 此舉直接影響現金流。過去這類軟硬體投資通常需分多年攤銷,現在改為一年內全額抵扣,有助於減輕企業在導入數位系統時的初期財務負擔。

老闆需留意事項: 值得留意的是,目前仍待釐清的是,對於在政策公布前已先行投入系統升級的企業,是否能回溯適用此項稅務激勵。建議諮詢您的會計師,確認您的軟體採購與系統整合費用是否符合「合格支出」定義,並確保所有發票與付款憑證齊全。

轉型期與合規執行細節

已確認事實: 針對年營業額在 100 萬至 500 萬令吉之間的企業,政府已提供 12 個月的過渡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可繼續開立合併電子發票(Consolidated e-Invoice)而無需面臨罰款。此外,政府先前已將電子發票豁免門檻從 50 萬令吉提升至 100 萬令吉。

對小型企業的關聯: 這為營運規模較小的商家提供了更多調整時間,無需立即全面轉向單筆電子發票開立。然而,製造業等特定行業反映,現行系統在處理海關 K1 或 K9 表格資訊時,仍存在與電子發票序號對接的技術困難。

老闆需留意事項: 目前政府尚未針對「序號對接問題」提供具體解決方案,僅建議企業持續關注後續通告。對於尚未導入系統的商家,現階段可先利用過渡期進行內部流程梳理,無需急於進行高額的系統客製化,以免因法規細節調整而產生二次開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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