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馬來西亞 SME 經營與政策簡報(2026-08-17)
政府針對電子發票推行彈性措施,包括延長至2027年底的自願申報計劃與稅務減免。本文整理相關合規寬限期、資本補貼細節及企業經營應注意事項,協助微型與中小型企業釐清稅務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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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自願申報計劃(PKPS)啟動
政府已正式推出「電子發票自願申報計劃」(PKPS),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間,企業若主動修正電子發票中的遺漏、錯誤或不合規之處,內陸稅收局(LHDN)將不會徵收罰款。
尚未熟悉系統、擔心技術錯誤受罰的微型和中小企業,可以在這段期間檢查並修正記錄。
部分商會代表仍提醒企業關注參與計劃後的審計風險。檢查時先盤點現有發票,發現錯誤盡快處理,並保存修改記錄備查。
資本補貼與稅務激勵措施
政府宣布針對電子發票相關的 ICT 設備與軟體支出,提供「一年期資本補貼」(Capital Allowance)。企業在實施電子發票系統時所投入的合格支出,可於一年內全額申請資本補貼。
合格軟硬體支出過去通常分多年攤銷,改為一年內全額抵扣,可減輕導入系統初期的財務負擔,並影響現金流安排。
政策公布前已經投入的升級費用能否追溯適用,仍待說明。先請會計師核對軟件采購和整合費用是否屬於合格支出,並保存發票與付款證明。
轉型期與合規執行細節
針對年營業額在 100 萬至 500 萬令吉之間的企業,政府已提供 12 個月的過渡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可繼續開立合併電子發票(Consolidated e-Invoice)而無需面臨罰款。此外,政府先前已將電子發票豁免門檻從 50 萬令吉提升至 100 萬令吉。
規模較小的商家因此多了調整時間。不過,製造業等行業仍反映 K1 或 K9 表格資料與電子發票序號難以對接。
政府目前尚未提出序號對接的具體方案,需要繼續留意通告。尚未導入系統的商家,可先梳理內部流程,再決定客制化範圍,減少細節調整後重復開發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