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捐款抵稅新規:NGO 如何開立 e-Invoice?捐款人必看的電子發票指南


前言:捐款收據進入「電子發票時代」

在過去,捐款後收到的紙本或 PDF 收據是報稅的唯一憑證。但從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如果你捐款給受認可的機構(如特定基金會、受認可的宗教團體或學校),只有 電子發票 (e-Invoice) 才是法律承認的抵稅憑證。

近期關於 「Invoice Donation」 的諮詢量激增,因為無論是 NGO 的財務人員還是想省稅的捐款人,都必須適應這套全新的數位流程。


一、 NGO 與慈善機構:開票的兩大合規模式

根據 LHDN 最新指南,受認可的機構(IOF)在收到金錢捐款時,必須採取以下操作:

1. 捐款人要求 Individual e-Invoice (個人電子發票)

  • 適用場景:捐款人需要用於個人或公司的年度報稅抵扣。
  • 必要資訊:機構需索取捐款人的全名、TIN (稅務編號) 及 IC/護照號碼。
  • 法律效力:一旦開立了經驗證的 Individual e-Invoice,該電子文件即取代傳統收據,機構無需再發放紙本憑證。

2. 捐款人未要求開票 (Consolidated e-Invoice)

  • 適用場景:小額捐款、無名氏捐款或不打算抵稅的捐款。
  • 處理方式:機構可先發放普通收據,並在 次月 7 日前 將當月所有未開個人票的捐款彙整成一張 合併電子發票 (Consolidated e-Invoice) 提交 LHDN。
  • 通用代碼:合併時,買家姓名填寫 General Public,TIN 填寫 EI00000000010

二、 核心參數:分類碼 (Classification Code)

在提交電子發票時,分類碼的準確性決定了該筆捐款是否能被系統識別為「可抵稅項目」:

  • 分類碼: 007 (Donation)
  • 交易性質:僅限 金錢捐款 (Monetary Donation)
  • 特殊提醒:如果是實物捐款 (In-kind Contribution,如物資、糧食、設備),目前不需要開立電子發票,僅需進行內部資產記錄與傳統收據發放。

三、 捐款人必知:2026 年的兩大「紅線」

如果你是為了抵稅而捐款,請務必留意以下新規:

  1. 單筆超過 RM 10,000 禁止合併: 根據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新規,任何單筆價值超過 RM 10,000 的交易(包含捐款)必須開立 Individual e-Invoice,不能被併入月底的 Consolidated e-Invoice 中。
  2. 主動權在捐款人手中: 如果你沒有在捐款當月向 NGO 提供 TIN 碼,NGO 隨後將其併入合併發票,你可能無法在年底報稅時將該筆捐款與你的個人稅號關聯。
  3. 核對 44(6) 資格: 只有獲得 LHDN Section 44(6) 條款認可的機構,其開出的電子發票才能產生扣稅效果。建議在捐款前先通過 LHDN 官網的 “Pautan Pantas” 查詢機構狀態。

MySignalForge 硬核提示: 對於 NGO 而言,手動處理大量的個人電子發票會造成行政負擔。建議利用 政府數碼化補助金 升級至支援自動化 API 對接的 Invoice 系統,實現捐款人掃碼填資料後系統自動發票,這能將出錯率降低 9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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