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馬來西亞電子發票:5 個最容易被罰款的 LHDN 合規陷阱
2026 年:電子發票不再是「選修課」
許多馬來西亞中小企業(SME)業主誤以為電子發票只是為了方便報稅,但根據 LHDN Guideline 4.6 以及 1967 年所得稅法 (Section 120),不合規行為將直接面臨法律責任。
在 2026 年,LHDN 的系統具備 自動化審計功能。如果你的帳目數據與 LHDN 伺服器記錄不符,系統會自動標記異常。以下是 5 個最容易引發罰款的致命陷阱。
陷阱 1:未按時提交「自開票 (Self-billed)」
針對 FB/Google 廣告費 或 個人租金,SME 必須承擔「自開票」責任。
- 風險:許多人習慣等到年度結算才找收據。但 Guideline 4.6 規定,必須在交易發生月份後的次月月底前提交驗證。
- 罰則:根據 Section 120(1),未能按時開具或提交電子發票,每項交易可罰款 RM200 至 RM20,000,或監禁不超過 6 個月,或兩者兼施。
陷阱 2:單筆過萬卻強行使用「綜合發票 (Consolidated)」
綜合發票是給 B2C 小額交易的便利,但在 2026 年有一條硬性的「紅線」。
- 風險:為了省事,將單筆超過 RM 10,000 的交易併入月底的綜合發票。
- 新規: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任何單筆價值 > RM 10,000 的交易禁止合併。
- 後果:此舉會被視為「故意隱瞞交易細節」。LHDN 會對比大額資金流向,一旦不符,將觸發專案小組進場稽查。
陷阱 3:超過 72 小時窗口後直接「Delete」錯票
電子發票驗證後的 72 小時 是修改的「黃金期」。
- 風險:員工發現發票資訊寫錯了,但已經過了一週,直接在會計系統裡「刪除(Delete)」掉這筆帳單。
- 後果:在 LHDN 系統中,那張錯誤的發票依然是有效且掛鉤稅務的。無視它會導致你的年度總收入被「重複計算」。
- 正確做法:必須通過開具 Credit Note (貸項通知單) 才能合法抵消。
陷阱 4:錯誤填寫外國供應商的佔位代碼
處理 進口服務與廣告費 時,TIN 的填寫是系統校驗的首位。
- 風險:在賣方 TIN 欄位留白或填入無效號碼。
- 正確做法:必須統一使用外國供應商專屬佔位碼:
EI00000000030。 - 警示:錯誤的代碼會導致該筆開銷在系統中無法被識別,直接變成 Non-deductible (不可抵稅) 項目。
陷阱 5:墊付款 (Disbursement) 與 報銷 (Reimbursement) 混淆
這是 2026 年會計流程中最常見的數據錯位。
| 類型 | 原始發票抬頭 | 稅務影響 |
|---|---|---|
| 墊付款 (Disbursement) | 客戶名稱 | 中介不開票,不計入收入。 |
| 報銷 (Reimbursement) | 公司 / 員工名稱 | 必須包含在電子發票內,列為獨立項目。 |
- 風險:將原本屬於「報銷」的項目(如員工代墊汽油費)當作「墊付款」處理,會導致該筆支出無法被 LHDN 的 員工報銷指南 承認。
MySignalForge 硬核提示: 2026 年的「寬限期」放寬的是數據的精細度(例如描述不夠完美),但絕不放寬提交義務。不提交 (Non-issuance) 依然是違法行為。為了避坑,建議立即升級至具備「過期預警」功能的 Invoice 系統,將合規壓力交給 AI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