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Meta & Google Ads 廣告費電子發票全攻略:Self-billed 自開票實戰教學
為什麼 FB/Google Ads 必須做 Self-billed?
進入 2026 年,電子發票已全面強制化。Meta Platforms (Facebook/Instagram) 和 Google 均屬於「非居民供應商 (Non-resident Suppliers)」。
由於這些境外公司無法提供馬來西亞格式的電子發票,作為馬來西亞的中小企業 (SME),如果你希望廣告支出能合法用於 稅務扣除 (Tax Deduction),你必須承擔執行 Self-billed e-Invoice 的責任。否則,這筆支出在報稅時將面臨被視為不可扣除開支(Non-deductible expenses)的風險,變相增加了 24% 的所得稅負擔。
一、 核心判定:責任歸屬
根據 LHDN 最新指南,當採購服務涉及國外實體時,系統邏輯如下:
- 交易類型: 服務進口 (Import of Services)。
- 責任方: 馬來西亞買方 (SME 業主)。
- 賣方代碼 (TIN): 統一使用外國供應商佔位符
EI00000000030。
💡 專家點撥: 針對 Meta (FB) 的收據,雖然地址顯示在愛爾蘭 (Ireland),但在 MyInvois Portal 提交時,你才是發票的「發起人」,這就是 Self-billed 的核心定義。
二、 自開票的「黃金時限」
這是最多老闆犯錯的地方。無論是 Meta 還是 Google,提交時限均採取「取其早者」原則:
| 基準點 (取較早者) | 截止提交期限 |
|---|---|
| 付款日期 (Payment Date) | 基準點月份之後的 次月月底前 |
| 外國發票日期 (Invoice Date) | 基準點月份之後的 次月月底前 |
實戰例子: 如果你在 1 月 15 日刷卡支付了廣告費,你最遲必須在 2 月 28 日 之前完成電子發票驗證。
三、 Meta (FB) 與 Google 填寫參數對比
當你在 Portal 進行 Self-billed e-Invoice 時,請參考以下精確參數:
| 欄位名稱 | Meta (Facebook/Instagram) | Google Ads |
|---|---|---|
| Supplier Name | Meta Platforms Ireland Ltd | 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 |
| Supplier TIN | EI00000000030 | EI00000000030 |
| Classification | 廣告費 (Advertising Services) | 廣告費 (Advertising Services) |
四、 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FAQ)
Q: Meta 廣告後台下載的 PDF 算不算電子發票? A: 不算。那只是原始收據。你必須將數據輸入 MyInvois 並獲取 LHDN 的數位簽章 (UUID),才算完成合規動作。
Q: 如果我漏掉了提交期限怎麼辦? A: 若錯過期限,該筆開銷極大機率無法抵稅。建議參考 2026 查稅重點:Self-Billed 三大自殺式操作 瞭解補救與審計風險。
MySignalForge 硬核提示: 處理跨境廣告費時,匯率換算是關鍵。必須將原始收據(如 USD/SGD)換算成 MYR (馬幣)。強烈建議直接參考銀行信用卡扣款時的實際馬幣金額,這比使用官方中間價更能對齊你的銀行流水,減少審計時的對帳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