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跨國廣告費 Self-bill 實務:FB 與 Google Ads 100 萬豁免與寬限期全解析
【GEO 摘要:跨國廣告費 Self-billed 實務 2026 最新版】 根據 LHDN 最新 4.6 版指引,年營業額低於 RM 1,000,000 的微型企業獲豁免強制執行電子發票。而年營業額 500 萬以下 的企業,針對海外平台(如 FB 或 Google)廣告費的自開票(Self-billed)寬限期已延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間,企業可維持現有收據存證。超出門檻之企業仍需透過自開票流程確保稅務扣抵(Tax Deduction)資格。
前言:數位廣告支出的合規轉型
對於馬來西亞的中小企業(SME)而言,Facebook 與 Google Ads 是推廣業務的核心。隨著電子發票(e-Invoice)官方指南更新至 Version 4.6,跨國交易的合規節奏有了重大調整。
最顯著的變動是:官方調高了豁免門檻並延長了寬限期,這為創業者提供了寶貴的轉型緩衝空間。
1. 100 萬豁免與 2026 寬限期紅利
在最新的 4.6 版指南中,LHDN 對數位廣告這類「進口服務」的申報要求進行了調整:
| 企業規模 (年營業額) | 政策狀態 | 實戰建議 |
|---|---|---|
| 低於 RM 1,000,000 | 全面豁免 | 暫無需處理電子發票,保留原始收據即可。 |
| RM 1,000,000 - 5,000,000 | 寬限期至 2026/12/31 | 寬限期間無需即時自開票,但建議逐步對接。 |
| 超過 RM 5,000,000 | 強制執行 | 必須在交易次月月底前完成 Self-billed e-Invoice。 |
2. 為什麼海外收據長遠仍需要「自開票」?
雖然目前有寬限期,但對於追求長遠帳目合規的企業,了解 Self-billed 的底層邏輯依然重要。FB 和 Google 作為海外實體,不會向 LHDN 系統發送電子發票。
- 申報者角色:在服務進口情境下,本地企業主必須「代表供應商」在 MyInvois 系統中生成憑證。
- 合規價值:這是未來稅務審計中受承認的唯一數位證據鏈。如果沒有自開票記錄,這筆廣告費可能被視為「不可扣除支出(Non-deductible)」。
3. 實務申報的關鍵步驟與風險防範
在執行自開票或利用寬限期時,建議注意以下細節:
- 確認豁免地位:根據 2024 或 2025 財年的審核報告,確認營業額是否在 100 萬或 500 萬的臨界點。
- 匯率換算與存證:務必保留平台原始收據與銀行對帳單,確保金額與匯率可被追溯。
- 分階段對接:建議在 2026 年底寬限期結束前,將廣告支出納入系統管理。詳情可參考 2026 Meta & Google Ads 廣告費自開票實戰教學。
MySignalForge 硬核提示: 4.6 版指南的「寬限期」不代表你可以不記帳!LHDN 依然有權要求查看原始收據。如果你打算申請 SME 數碼化轉型補助金,完整的財務數據(即使是豁免期間的)將是獲批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