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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 2026 与 e-Invoice 有什么关系|自雇收入、RM1 million 豁免与 SARA

按 2026 年 8 月最新 STR FAQ 与 IRBM e-Invoice v4.7、Specific Guideline v4.8 核对,说明自雇人士的收入门槛、商业持有条件、平台交易和 SARA 金额。


马来西亚自雇人士区分家庭援助与业务收入资料
文章目录2 个段落

一次收入不通过,把两个制度混在了一起

2026 年 8 月 15 日更新的 STR 2026 申请 FAQ 写了一个很具体的审查节点。申请人因为政府机构记录显示家庭收入超过 RM5,000 而不合格,于是询问上诉时要不要提交收入证明。官方答复是无须上传有关文件,系统会重新向财政部指定机构核对资料。

这段答复说明 STR 会使用跨机构资料核验收入,却没有写系统会直接加总个人的 e-Invoice 金额。旧版文章曾把这一步写成自动比对电子发票总额,也把 STR 门槛写成净收入。这两点在现行 FAQ 找不到依据,现已撤回。

对自雇人士来说,眼前其实有两份不同的功课。一份是 STR 申请里的家庭总收入和商业持有资料,另一份是经营活动有没有进入 e-Invoice 实施范围。两边都与收入有关,采用的字段和判断目的仍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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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 2026 看的是每月总收入

STR FAQ 使用的词是 pendapatan kasar bulanan,也就是每月总收入。申请人不能把扣除汽油、平台佣金、存货或设备成本后的生意利润直接填成 STR 收入。

STR 2026 类别主要年龄或家庭条件每月总收入门槛
家庭已婚、单亲或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人RM5,000 及以下
无配偶长者60 岁及以上RM5,000 及以下
单身21 至 59 岁,或 19 至 59 岁的 OKU,且并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生RM2,500 及以下

家庭申请人的收入审核会合并申请人和配偶资料。申请人的税务利润、银行入账、营业额和家庭每月总收入也不能当作同一个数字使用。某个月收到 RM4,800,不等于系统已经确认这个家庭符合资格,配偶收入、申请类别和其他资格资料仍会一起审核。

STR 2026 全年开放申请。资料在该批次开始处理前完成更新,才会用于相应批次。已有账户的申请人也应检查婚姻状况、孩子、银行资料、收入和商业资料,不能只沿用上一年的记录。

自雇人士有哪些数字不能互相替代

自雇人士区分 STR 收入与 e-Invoice 营业额

一名平台司机打开月度报表,往往会看到乘客支付总额、平台调整、佣金和实际转入银行的款项。报税时又会出现业务收入与可扣费用。每个数字都来自同一批订单,用途却不一样。

报表或账目中的数字它通常记录什么可以直接拿去回答 STR 吗
乘客或顾客付款总额顾客为订单支付的款项只能作为核对起点,仍要按 STR 表格和官方口径申报
平台报表收入平台归属于司机或商家的交易收入与调整要查看报表项目,不能只抄页面上的最大数字
平台佣金与收费平台从交易中扣除的服务费、广告费或其他费用属于另一项费用资料,不能自动把 STR 总收入改成净利润
银行净入账平台扣除费用和调整后实际汇入的金额银行收到多少不一定等于每月总收入
报税利润业务收入扣除符合条件的经营费用后的税务结果用来处理所得税,不应直接替代 STR 每月总收入

STR FAQ 没有提供一条适用于所有自雇行业的公式,让申请人把平台报表自动转换成申请数字。它能确认的是收入审核使用总收入门槛,家庭申请会把申请人和配偶放在一起核对,政府也会向财政部指定机构检查资料。因此,自雇人士应保存自己的计算过程,遇到页面字段不清楚时向 STR 官方渠道确认,不能自行把银行净入账当成官方认可的唯一口径。

有做生意,不会单凭这一点失去 STR

FAQ 没有写自雇人士、Grab 司机或小贩一律不合格。它列出的是商业持有数量和身份条件。

申请类别独资或合伙商业LLPSdn Bhd股东或公司董事
家庭或无配偶长者持有 3 个或以上会不合格持有 1 个或以上会不合格持有 1 个或以上会不合格拥有 1 个或以上相关身份会不合格
单身持有 2 个或以上会不合格持有 1 个或以上会不合格持有 1 个或以上会不合格拥有 1 个或以上相关身份会不合格

通过免费商业注册计划 Skim Pendaftaran Perniagaan Prihatin 注册的商业不计入上述商业数量。被列为受养子女的人,只要查到拥有商业、LLP、Sdn Bhd、股东或董事身份,也可能不再符合受养子女条件。

所以,一个只有一项独资生意的家庭申请人,不能只因有 SSM 注册便被文章判定失去 STR。他仍需通过总收入、车辆、房产、居住和其他官方审核。实际结果以 MySTR 状态及正式上诉决定为准。

商业数量的审核也不等于系统只看目前有没有营业。STR FAQ 对不活跃公司股东、董事和已结束业务另列上诉处理。半岛申请人的相关资料通常由指定机构直接复核,Sabah 与 Sarawak 的部分商业结束情形则可能需要提交截至当前日期的业务终止文件。申请人看到商业持有不合格代码时,应先确认登记状态和申请类别,再按 MySTR 显示的上诉路径处理。

e-Invoice 的 RM1 million 门槛另行计算

IRBM e-Invoice Guideline v4.7 目前给予年营业额或收入低于 RM1 million 的纳税人 e-Invoice 豁免,也包括开立 self-billed e-Invoice 的豁免。个人若没有经营业务,本来就不负责为个人活动开 e-Invoice。

这里使用的是年度营业额或收入,并非 STR 的家庭每月总收入。SSM 注册也没有单独决定一个人是否越过 RM1 million 门槛。

要核对的项目STR 2026e-Invoice
审核目的判断援助资格判断交易文件与开票责任
主要收入表述家庭或个人每月总收入纳税人的年度营业额或收入
常见门槛RM5,000 或 RM2,500 每月低于 RM1 million 可获豁免,仍须核对适用条件
商业资料作用商业数量及身份属于资格审核项目经营活动、营业额、实体关系和交易方式影响责任
一项资料的结果仍要结合其他资格条件仍要结合豁免、实施日期和交易类型

已经超过豁免范围的纳税人,还要按成立年份、首个课税年度收入和实施时间表判断开始日期。单看 2026 年这个年份,无法替每一家微型生意得出同一个上线日。

RM1 million 也不能换算成每月 RM83,333 后逐月判断。电子发票指南使用年度营业额或收入,并按纳税人、相关实体、业务开始时间和指南条件处理。某个月订单突然增加,不会单凭那一个月立刻回答豁免是否结束。企业要回到适用年度和实体资料核对,必要时让税务专业人士确认开始日期。

Grab、外送和电商平台的票据由谁处理

平台交易还有一层分工。IRBM e-Invoice Specific Guideline v4.8 说明,电商平台提供者为平台交易向买家开 e-Invoice 或收据,并向商家或服务提供者开 self-billed e-Invoice。平台向商家收取佣金、广告费或其他费用时,则为自己的收费开 e-Invoice。

这意味着 Grab 司机、外送员或平台卖家不能套用「每次接单都亲自给乘客开票」这一句。先下载并核对平台生成的 self-billed 文件,确认姓名、TIN、收入和调整金额。若另有私下接单、门店销售或平台以外的服务,那些交易仍须按自己的豁免状态和交易性质判断。

需要进一步核对平台流程,可参阅 2026 电商卖家 e-Invoice 指南没有 SSM 的 Freelancer e-Invoice 处理方式

没有 e-Invoice,不等于公司一定不能扣税

旧稿曾写企业客户收不到正式 e-Invoice 就无法扣税,这个说法过度绝对。v4.7 明确说明,向获豁免人士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对方开出的收据或现有文件可以作为费用证明。

企业客户仍要保存足以说明交易性质、金额和商业用途的资料,例如收据、订单、合约、付款记录和工作交付记录。费用最终能否扣除,还要看所得税规则及文件是否支持该项支出,不能把 e-Invoice 的有无当成唯一条件。

用一个家庭申请走完判断过程

马来西亚家庭核对 STR 申请与自雇收入资料

假设一名平台司机与受薪配偶共同申请家庭类别。司机某个月的顾客付款总额是 RM4,600,平台扣除 RM700 佣金与其他收费,银行实际收到 RM3,900。配偶当月另有 RM2,200 薪金。这个例子只演示资料怎样分类,不代替 STR 对个别申请的正式计算。

申请人若只把 RM3,900 银行入账填进页面,会漏掉平台扣费以前的交易资料,也可能漏掉配偶收入。若把 RM4,600 当成整个家庭的唯一收入,问题仍然存在。正确做法是分别保存平台报表、银行入账、配偶收入和其他适用资料,再按照 STR 页面要求申报家庭每月总收入。

电子发票判断则另走一条路。司机要用适用年度的营业额或收入核对 RM1 million 豁免,检查平台有没有提供 self-billed 文件,也要把平台外接单分出来。配偶薪金不会因为出现在 STR 家庭收入审核中,就自动成为司机业务的电子发票营业额。

从这个情境看,申请错误经常发生在数字离开原报表、被填进另一套制度的时候。这个判断依据 STR FAQ 的家庭总收入审核,以及电子发票指南的年度营业额与平台文件规则形成,并非官方原句。把每个数字旁边写上期间、来源和用途,比保留一个没有说明的总数更容易在复核时解释。

收入审核不通过以后可以做什么

STR 2026 FAQ 说明,收入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可以提出线上上诉。就收入证明而言,申请人通常无须上传文件,系统会再次向财政部指定机构核对。即使申请人没有就收入代码提出上诉,相关申请也会在下一阶段根据指定机构资料自动处理。

MySTR 出现的情况申请人先做什么官方怎样复核
家庭收入超过 RM5,000核对本人、配偶与租金等收入资料是否已更新向财政部指定机构重新核对
单身收入超过 RM2,500查看申请类别和收入资料向指定机构重新核对
商业持有数量不合格核对独资、合伙、LLP、公司、股东或董事登记状态半岛一般直接跨机构复核,部分 Sabah 与 Sarawak 情形要看文件要求
资料确实已经改变在 MySTR 更新或使用相应上诉入口按当期处理阶段和最新机构资料判断

个人保存平台报表和银行记录仍然有用,它们帮助申请人确认自己填了什么,也方便向官方查询。不过,现行 FAQ 已经明确写出收入上诉通常不需要上传证明,文章不应把一套自制账表说成 STR 强制附件。

SARA 2026 要分清两种安排

通过 STR 的申请人,可能按类别获得每月 SARA。款项存入 MyKad,在指定商店购买获准的基本用品。

STR 受惠类别eKasih 贫困或赤贫名单其他获批 STR 人士
家庭每月 RM200,全年 RM2,400每月 RM100,全年 RM1,200
无配偶长者每月 RM150,全年 RM1,800每月 RM50,全年 RM600
单身每月 RM100,全年 RM1,200每月 RM50,全年 RM600

另有 SARA Untuk Semua 的 RM100 一次性援助。它在 2026 年 2 月 9 日发放给年满 18 岁的马来西亚公民,无须申请,可使用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它与上表按 STR 或 eKasih 身份发放的每月 SARA 属于不同安排。

自雇人士现在可以做的 5 项核对

  1. 登录 MySTR,核对申请人、配偶、孩子、每月总收入、银行和商业资料。
  2. 把平台报表、银行入账和现金收入按月份整理,保留每个数字的计算方式。
  3. 以年度营业额或收入核对 RM1 million e-Invoice 豁免,别用 STR 门槛代替。
  4. 平台工作者下载 self-billed e-Invoice 和调整文件,平台外交易另行分类。
  5. 获 e-Invoice 豁免时继续开收据并保存订单、付款和交付证明,豁免不等于无需经营记录。

STR 申请处理的是援助资格,e-Invoice 处理的是交易文件责任。把两个页面分开填写,把每个数字的口径写在自己的账目旁边,遇到系统核验时才有清楚资料可回看。若要继续检查现行实施阶段,可回到 马来西亚 e-Invoice 2026 完整指南